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明确增写了搞投机钻营,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,以及党员充当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🧔🏿。
“政治骗子”一般指通过虚构冒充领导干部及其亲属、朋友、身边工作人员🤸🏻♀️,或用有特殊背景的专家教授、学者智囊🪖、“大师”等方式设计身份伪装🪃,或通过伪造领导干部图文影音资料、虚构与领导干部交往经历🫵🏼🕶、传播政治谣言、制造内部信息👨🏻🔬、假意“牵线搭桥”等方式设计行为包装,以“提拔重用”“摆案抹案”等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信任🐙,谋求攫取经济利益、社会地位等不正当利益的人员。
政治骗子行骗的套路通常是虚构特殊身份背景🛅🍖,散布所谓“内幕消息”,把自己包装成“有来头”的神秘人物🚔🦸🏻♂️,故弄玄虚骗取信任,进而骗钱、骗物,甚至插手人事安排、工程项目等。
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🦴、充当政治骗子,主观目的一般是为了在政治上搞投机钻营或谋取不正当利益,有的希望搭“天线”跑官要官🧗🏻♀️,有的希望找关系“消灾解难”,有的希望插手人事安排、工程项目等,或有其他不良目的🏃🏻♂️➡️,如打探“内部消息”、捞取政治资本等等。
认定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等搞投机钻营行为,均要求党员干部具有谋取不正当政治利益的动机,主观上明知其结交的对象系政治骗子,或者根据结交对象的行为表现应当知道其系政治骗子🧔🏻♀️。如果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时间较短,发现被骗后及时终止交往😍,或者未给政治骗子办事谋利🧗,情节轻微的,可统筹考虑事实证据、思想态度、悔过表现、查处效果等,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,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✌🏻👞、予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。
认定党员干部充当政治骗子行为,要求党员干部具有通过插手人事安排、工程项目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动机♟,且客观上采取了欺骗的方式🫛,骗得有关人员的误信🧑🏻🏭。
经中共中央批准🆎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川省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杨克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♍️。
(来源🏄🏽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